| 06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大纲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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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examda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10-16 18:00:2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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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民法通则 一、熟悉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; 二、了解民法的基本原则; 三、了解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、民事行为能力和个人合伙; 四、掌握法人的有关内容,包括:法人的概念、要件、分类,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、法人的合并与分立和法定代表人、法人的终止与清算; 五、熟悉民事法律行为的有关内容,包括:民事法律行为的 六、掌握代理的有关内容,包括:代理的概念、特征、适用范围、种类,代理权的行使,复代理,代理关系的终止以及代理关系中的民事责任; 七、熟悉物权的基本内容,包括:物权的概念和分类,财产所有权的概念及内容,财产所有权的取得、转移及消灭,财产所有权的民法保护,财产所有权的类型,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,财产共有,相邻关系; 八、掌握债权的概念和特征,债的分类,债的履行和债的消灭; 九、熟悉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,人身权的类型及人身权的法律保护; 十、掌握民事责任的概念、特征和类型,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、侵权的民事责任和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; 十一、熟悉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,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,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、中断,诉讼时效期间的延长; 十二、了解期间的有关规定。 第二章企业法 一、公司法 (一)掌握公司的概念与特征; (二)掌握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、特征、设立、组织结构和国有独资公司; (三)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、特征、设立、组织机构、股份的发行与转让和上市公司; (四)熟悉公司债券和公司的财务会计; (五)掌握公司的合并、分立、破产、解散和清算; (六)了解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、法律地位及机构的撤销和清算; (七)熟悉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。
新闻整理:教育人生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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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文章录入:风度 责任编辑:风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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